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169号)文件要求,我院拟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应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中有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内容,并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解决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经征集选题并组织专家论证,设置了《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本次申报工作需按照申报指南所列的课题题目进行选题论证,不得修改和自拟题目。
2.申报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且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保障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良好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
3.申报项目需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申报项目要重视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跨学科、跨学校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对于合作教育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等,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间高质量完成。
6.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承担省教育厅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一律不得申请。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也不得申请。
7.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省财政给予每个立项项目15~20万元的资助经费。
二、选题指南(不得修改和自拟题目)
详见附件。
三、申报数量
申报限额不超过2项。
四、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并初审;
2.科研处汇总、复审;
3.主管院领导审批;
4.科研处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个人仔细阅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169号)及附件,并于2017年12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1份)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请标明“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姓名”)。我处组织评审后统一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艳、史春虎
联系电话:86211807,86211822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409
附 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知》(粤教科函〔2017〕169号)
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