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院级立项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参与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院级立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利用大创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一般面向一、二年级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二)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三)各系部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四)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他名义获得院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三、优先条件
(一)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训练项目;
(三)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训练项目;
(四)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报送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2),交由所在系(部)汇总。
(二)系部初审。各系(部)汇总、审核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统一将电子版材料(申报书、项目信息表、项目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50394277@qq.com;纸质版材料(申报书、项目信息表、项目汇总表)加盖系部意见公章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1102室刘艳菊老师处。
(三)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复审。创新创业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
(四)学院公示。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计立项100项,每项将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别从已立项的2017年度省级、院级项目中遴选。
3.材料格式:
(1)每项申报书(电子版)以“系部+指导老师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命名,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系部意见和公章后上交。
(2)项目信息表、项目汇总表需以系部为单位汇总,电子版以“系部+项目信息表”或“系部+项目汇总表”命名,纸质版各一份首页加盖系部公章后上交。
4.负责人与联系电话:刘艳菊13560825596(615596)
附件:
1.项目申报书(1119353926.doc)
2.项目信息表(1119452051.xls)
3.项目汇总表(1119531270.xls)
广东科技学院
2017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