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蒋红霞院长、郝德鸿副院长组织财经学院全体教师一起学习了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教师们提出深化广科产教融合的几点建议:
1.加强政策法规保障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我国高等教育中虽然实行很多年,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也越来越深入,但是与之相关的法规、政策却较少,使得校企合作缺乏法制、政策支持,不利于这一人才培养模式效用的发挥。为此,建议应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一,加快出台和落实与校企合作相关的政策,尽早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来,并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积极落实;第二,从政策层面确定各级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加强对相关部门教育服务职能履行的考核,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推进校企合作发展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指导校企合作又快又好的发展;第三,尽快制定有关于校企合作的专项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学校、企业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地位、职责、权限,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双方职责的充分行使。
2.加强就业准入
在校企合作中,学校一直是积极主动的一方,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培养用人单位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应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深入了解才社会需求和人才结构变化,主动地寻求与企业间的合作、配合,这样才能推进校企合作发展。学校基于现有的办学条件和实力,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学科设置和课程设置,有针对的培养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从而扩大学生的就业空间。同时,在学校和企业合作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及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导作用,规范校企合作,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从而推动校企合作发展。企业按照法律、政策的要求,保证招收的雇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优先录用合作院校学生。
3.加强运行模式创新
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在这一种合作模式中,根据学校、企业双方投入资产的比例,以比例大的一方为主体建立董事会,但是双方共同管理、共同建设,利益共享、责任共分,企业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参与企业的管理与经营,推进实训室进入企业模式。借助企业产业生产上的场地、设备、人力等方面的优势,在企业内建立学校、企业双方共用的实训基地,促进实训室向生产车间转变,让学生直接参与生产一线的生产工作,将企业的文化、生产工艺、生产操作纳入教育体系之中,便于学生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通过深化学校、企业双方的合作深度,逐步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使学校教育、就业、学科专业研究形成“一条龙”,实现产业链发展,从而促进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
4、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增加学校对企业的吸引力,学校应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应制订合适的《关于促进产学结合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意见》,鼓励教师广泛联系承接横向课题,加强应用技术成果的转化工作,提高为企业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改造的服务水平;加大与企业、研究机构的联系力度,确立科技创新平台、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和研发中心等共建方案,积极参与合作企业的科研项目开发与研究工作;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寻求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扩大校内外各层次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范围,建立与学院办学特色相一致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提高社会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