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内容
(一)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广东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
(三)同等条件下,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予以倾斜;多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所申报的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每项成果的第一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且近二个年度(学期)考核都在称职以上。
(三)此前已经获得过省级、市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没有特别创新情况下一般不得再参与校级评选。
(四)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须为2016年以来获得学校校级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
三、奖项及标准
(一)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总名额拟定10个,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为1项、4项、5项。
(二)获得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可以参加我校省级教学成果奖遴选;优先遴选一线教师取得的成果。
(三)我校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指标,待省厅下达后另行通知。
四、申报和评选办法
(一)申报者按照申报材料说明(附件1)认真准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交由所在学院成果鉴定评审小组进行鉴定和初评;本次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成果第一申请人所在学院初评后择优报送。
(二)所在学院进行初评后,将初评通过的成果最终申报材料(申请书+总结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支撑材料)、《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交教务处核查。
(三)学校组织校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校级评奖结果、省级推荐参评成果。
(四)获省级推荐参评的成果项目,必须按照省厅的申报要求认真准备。
五、其他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 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
2.《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 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
4. 成果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注:申请书+总结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支撑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每份材料控制在200页以内),由所在学院整理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05);同时将电子稿(每个推荐项目1份申请书+1份总结报告+1份支撑材料,PDF格式)汇总后打包发至信箱13667373@qq.com。教务处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86211911。
附件: 1. 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2. 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 2021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 2021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