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条件、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我校限报1项,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遴选。
三、申报安排
1.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遴选;各部门限推荐1项。
2.2021年4月26日前,各部门将通过遴选的参评成果的《申报评审书》(附件2)以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67373@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3.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选。
4.根据学校评选结果,提交最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1)《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2)《申报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1.《申报评审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请各部门遵守时间安排,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王磊, 电话:86211911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317054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