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2025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
1.验收范围
2022-2024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专项项目、学科共建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3)。此类项目若不能如期完成,须在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
2.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参考《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附件2)要求、我校编制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指引》(地址:https://ky.gdust.edu.cn/readArticle.aspx?aid=3260):
(1)《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1套,胶装成册);
(2)《结项成果》(一式6套,胶装成册)。
二、结项流程及时间
本通知发布日起,工作日均可受理,以下为最终提交时间(请尽量提早完成,避免影响结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省哲社专项小组将不再受理并按予以撤项。
1.2025年9月1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电子档至科研处邮箱(提交后务必拨打科研处电话确认),文件夹命名方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结项材料: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2.科研处对电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反馈修改意见;
3.2025年9月22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纸质档(需与科研处确认电子版无误后再进行印制)。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衍滔、莫蓝婷
邮箱地址:gk_keyan@126.com
地 址:南城行政楼409(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松山湖行政楼407(联系电话:0769-88027055)
附件:1. 2025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通知
科研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