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市科技局下发的《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认定
本平台我校按“市厅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认定。
二、申报程序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程序:申报单位使用已有账号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完成网上申报。
(二)网上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需提供“姓名、常用邮箱、电话号码”等信息,用于开通账号。
(三)填报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7:30。
注:此前列入整改的工程中心也以参加本次认定作为整改复核,请列入整改的工程中心及时上系统申报,认定不通过的,市科技局将撤牌处理。
三、申报类别及受理条件
1.申报类别:分为“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益类)”以及“东莞市重点实验室(学科类)”两类;
2.受理条件:详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3月21日前:申报人注册管理平台账号,联系科研处审核通过;
2.3月24日前:校内预申报(申报要先和科研处沟通,统筹申报);
预申报地址:https://www.wenjuan.com/s/qAFVFbb/
3.4月10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平台”;
平台地址: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
4.科研处组织形式审查、评审工作;
5.4月13日前:申报人根据评审建议修改申报材料,按材料要求上传至平台完成系统提交;
请老师们按时上报,以免耽误评审、报送。
五、材料要求
待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再行打印(申请书+附件证明材料),签字后提交至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健壕、史春虎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联系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址: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08
附件:《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5 年 3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