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认定
本项目我校按“国家级项目”认定。
二、申报限额和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针对重点项目设立选题指南(见附件),重点项目原则上从相应选题申报中择优立项。如确有需要,申报人可对选题名称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我校限额申报3项。
重点项目:35万元;
一般项目:20万元;
青年项目:20万元;
西部项目:20万元;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10日后出生)。
(三)西部项目:符合条件(一),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区、市),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4月10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六)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七)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八)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4月10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通过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申报要求
1.“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材料。
(二)申报时间
1.3月5日前:申报人完成校内预申报;
预申报地址:https://www.wenjuan.com/s/EZVbIbR/
2.3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并明确推荐排序
3.3月31日-4月2日:根据二级学院意见进行修改
4.4月3日前: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提交;
请老师们按时上报,以免耽误评审、报送。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日。
五、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衍滔、莫蓝婷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0769-86211595
联系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09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 各省(区、市)省级管理机构联络表
4.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21-2024)
5.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