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具体详见各通知附件)
该项目我校按“省部级项目”认定。
(一)粤莞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2.地区培育项目。立足培育和扶持地区基础科研发展,主要支持本地科研人员聚焦重点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地方发展培育、储备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
3.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4.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粤佛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2.地区培育项目。立足培育和扶持地区基础科研发展,主要支持本地科研人员聚焦重点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地方发展培育、储备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
3.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4.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三)粤惠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2.地区培育项目。立足培育和扶持地区基础科研发展,主要支持本地科研人员聚焦重点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地方发展培育、储备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
3.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申报要求(具体详见各通知附件)
1.2024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含粤莞、粤佛、粤惠联合基金,下同)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并计入同一年度只能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限制。
2.2024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已经提交2项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的,不得申报。
6.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7.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其中,青年基金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8.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合作研究协议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9.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
(二)项目申报前,申请人须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账号。
(三)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四)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四、时间安排
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14日17:00
五、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有意申报的个人仔细阅读通知及附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1.12月16日前完成预申报:https://www.wenjuan.com/s/uq6BJnV/
2.1月12日前登陆平台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定稿),请老师们尽量按时上报,以免耽误报送。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健壕、史春虎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点:南城校区行政楼409
附 件:(点击下载附件)
1.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613969.html)
2.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613951.html)
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614002.html)
4.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
5. 2024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