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提高我校学术及应用技术研究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建设,现启动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项目指南,各项目组在申报时可参考以往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指南,立足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的学科专业、研究专长和所从事岗位,结合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现阶段科研导向进行设计,为今后申报高级别项目奠定基础。
教改类(针对教改理念、模式、专业及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等)项目不在此次科研项目申报范围。
二、项目类别
本批项目分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两类学科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项目类别。
三、项目管理、配套资助与津贴额度
(一)项目管理:
凡经评审予以立项的项目,按照学校《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进行管理。
(二)项目配套资助:
所有立项项目均按照学校《广东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0000元/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4000元/项;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6000元/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500元/项。
(三)项目津贴:
1.项目结项后按照《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给予结项认定及计分:重点项目按 4 分计,一般项目按 3 分计,青年项目按 2.5 分计;
2.由项目研究所形成的论文、专利、著作等研究成果按《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计分管理办法(试行)》另行认定及计分。
3.上述项目结项及相关研究成果认定及计分后,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科研津贴,具体每分对应的津贴额度,以当年具体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研究周期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4年10月31日——2026年10月31日)。如研究确实难以按期完成,需提前向科研处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不超过规定周期的1/2。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含内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曾作为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立项项目(已结项)或省级及以上一级学术团体立项项目(已结项)负责人且拥有一定数量研究成果。
(二)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原则上需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
(四)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此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同时作为参与者参与另一项目的申报。
(五)此前已有两个校级项目立项但均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主持人参与此次申报。
(六)已申报或已获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各类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作为此次项目研究内容重复进行申报(申报后已确认未立项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的学科专业、研究专长及岗位原则上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六、成果要求
(一)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未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
项目成果标注内容参考:中文:“广东科技学院自然科学(或:人文社科)项目(立项编号)”;英文: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或:Social Sciences) Project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立项编号)”;其他语种,参考英文标注。标注位置应在学术论著、鉴定证书、技术资料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的封面,或书前扉页,或论文首页等醒目处,或致谢部分。
(二)预期成果最低要求(结项时须至少同时提交的成果):
1.重点项目:①研究报告;②1篇核心期刊+2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
2.一般项目:①研究报告;②3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1篇核心期刊+1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
3.青年项目:①研究报告;②2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
七、具体事项安排
校级科研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科研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8月28日至9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登陆“智慧校园门户——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s://portal.gdust.edu.cn/#/home),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详见操作指南)。逾期系统申报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非二级学院专任教师(即行政教辅人员)根据项目研究的学科类别、专业方向,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应二级学院(系统申报界面选填“所属部门”),项目立项后受二级学院监督、管理。
(三)各院学术分委员会集中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排序,连同评审会议记录(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统一送交科研处。
(四)科研处将申报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科研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八、申报时间、流程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流程:
1.8月28日至9月20日:系统填报,上传《申请书、信息简表》;
2.9月21日至9月26日:各学院受理,汇总《信息简表》并组织形式审查、学术分委员会评审、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排序;
3.9月27日前:各学院完成评审结果反馈、系统审核工作。
(二)材料要求:
1. 申报人须填写《附件1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简表》。
注:电子文件名均以“2024年度+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一般/青年:作者部门+姓名”命名。
例:2024年度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处 张三
2.学院汇总《信息简表》作为评审材料,经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学院科研助理将评审/排序结果报送至科研处,并完成系统审核工作。本次申报工作以线上为主,签字版纸质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聂健壕、莫蓝婷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联系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09
附 件:(点击下载附件)
1.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2.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简表
3.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4. 广东科技学院 VPN 操作手册(教师版)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