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学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9〕23号)文件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学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及要求
1.申报限额: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不超过1项。
2.申报要求: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
2.各学术分委员会组织申报材料并初审;
3.科研处汇总并复审;
4.主管校领导审批;
5.科研处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
四、申报截止时间与报送材料要求
1.请有意申报的个人仔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以及相关附件。
2.报送材料:
(1)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及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同时上传至申报系统(2019年3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https://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3.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10日。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纸质版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k_keyan@126.com。我处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请老师们尽量按时上报,以免耽误报送。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艳、史春虎
联系电话:86211822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附 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9]23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及附件
科研处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