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征集2024年度广东民办教育典型案例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东民办教育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案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相关案例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数量
案例报送数量不作限额,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经教务处审核后,择优推荐。
三、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12:00前将相关资料汇总至同一文件夹内,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873532892@qq.com(文件夹命名为:部门名称+2024年度广东民办教育典型案例)。
1.教师个人案例材料,案例素材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附件2,文件命名为:学院+负责人姓名+案例名称);
2.广东省民办教育典型案例信息表(附件3,文件命名为:学院+案例信息表)。
提交前请申报人及所在部门检查材料的字体字号、文件命名等规范问题,避免返工。教务处形式审核通过后,即推荐立项。
联系人:李婉琦,电话:86211911。
附件:
1.关于征集2024年度广东民办教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2.2024年度广东民办教育典型案例模板
3.广东省民办教育典型案例信息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
附件:0115120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