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质量管理,学校决定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前,开展毕业论文交叉评阅工作。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遴选有丰富论文指导经验的教师,分专业(类)成立若干毕业论文交叉评阅小组,负责本专业(类)所有毕业论文评阅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为3人,无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经验的教师不参与评阅工作。4月30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评阅小组一览表(附件1)。
2.在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前,评阅教师从选题、调研论证、理论基础与专门知识、技术水平与实际能力(研究设计与资料来源)和论文撰写质量等方面进行评阅,给出是否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的意见,并提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附件2)。
(1)获得交叉评阅小组成员全体同意的,可以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如有评阅教师评定为不合格的,须给出理由,并在交叉评阅小组集体讨论后,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的,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同时通知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修改。
(3)交叉评阅小组集体讨论后,按多数人意见决定不同意参加答辩的,二级学院通知指导教师责令学生限期整改,并重新提交讨论,未获得交叉评阅小组同意,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工作量计算
二级学院在毕业论文评阅工作完成后,核算每位评阅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评阅工作量=评阅毕业论文数量×3。
三、工作责任与要求
在后期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毕业论文抽检中,因二级学院对本项工作监管不力,教师未认真指导、严格评阅,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情况,学校将予以追责。
(一)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二级学院院长是负责所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是负责所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1.在学校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约谈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并根据“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数量,决定其是否具有年度评优资格。
2.在省教育厅或教育部组织的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约谈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并根据“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数量,核减其当年年度绩效目标达成奖奖金。
(二)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
1.在学校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二级学院对其进行质量告诫,并根据“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数量,扣减其绩效考核分,决定其是否具有年度评优资格、是否具有下一届毕业论文指导和评阅资格。
2.在省教育厅或教育部组织的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且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当年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其“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数量,将作为影响其职称晋升和合同续聘的因素。
3.对基于所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否定意见的评阅教师,该论文后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无需承担责任。
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是衡量本科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请各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务必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小组一览表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