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毕业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毕业补考:定于5月16、17日(星期六、日)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课毕业补考:由各系自行安排,但须于
1. 各系毕业补考安排表须在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公布,教务处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考;
2. 所选任选课不够16个学分的毕业生,由各系与毕业生商定增选任选课科目,增选的任选课不能选已修及格的科目,增选的任选课于
三、公共选修课补修:教务处下发可供毕业生增选的公共选修课科目,毕业生根据本人所缺学分情况进行增选并完成相应课程大作业,增选不能选已修及格的科目:
1. 本科生需修满10个公共选修课学分;
2. 专科生需修满4个公共选修课学分。
毕业生须在
四、试卷要求: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组织老师出卷。
笔试(闭卷)和机试应当正式命题,试卷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及细化的评分标准。试题应制作电子版并打印出审核用的纸质版。
纸质版试卷原则上采用学院统一下发的试卷模版,如确实不适宜使用该模版可根据题目特点自行调整。试卷由教研室主任、督导、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在审核、印刷、存储过程中,请注意试卷的保密,防止漏题泄题。
五、成绩提交:各科补考成绩须在
请各系根据教务处与系考试安排,务必于开考前3天通知需补考毕业生按时返校考试,并将通知结果及时反馈到教务处。
附件:1. 2015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名单 (略,见OA公告)
2. 2015届毕业生未修满公共选修课学分名单
3. 2015届毕业生公共选修课科目
4. 2011级本科任选课学分不够学生名单
5. 毕业补考试卷模板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