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学院日常教学及行政费用报账流程及规定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审批手续,规范报账审批流程,合理控制支出,费用报销实行层级管理、层级审批,确保费用开支真实、合理。现将学校费用报账审批流程规定如下:
一、报账原则
所有费用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对于日常小额费用即时报销,对于金额较大的开支,在资金紧张情况下,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安排,优先确保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税款、水电费等固定开支。
二、报账流程
所有费用报销必须按照财务要求规范填写报销单,交部门领导、分管校长、校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处审核,经财务处票据员、预算会计和财务处长审核后,由财务处安排出纳付款。具体流程如下:
三、报账规定
1.所有费用报销要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学校财务制度,并取得正规有效发票,发票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没有发票的不予报销。对确实无法取得发票而取得收据的,须事前征得财务处和分管财务校长同意,另作补税处理。
2.当年费用要求当年报销,跨年度发票不能报销,发票抬头要写学校全称,内容不能笼统只写一批,要附列清单或电脑小票,否则,财务一律退回。
3.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在申报的预算范围之内,常规费用按标准规定报销,非常规费用按申请批准执行。
4.当月的个人电话费、车辆费在次月20号之前凭票报销,超过一个月不报销的,财务将不予受理,如遇寒暑假可延迟至次月30号之前报销。新增加个人电话费、车辆费补贴的人员必须出具由校领导批准的书面申请,并按校领导批准之日起享受。
5.所有费用借支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除备用金借支外,其他借支必须按照“前清后借”原则办理,并在三个月内结清;凡逾期不清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挪用资金,财务处有权停发其工资直至结清为止。凡借支1000元以下先由本人垫付,不予借支,事后直接凭发票报销,借支款需本人领取不可代领,员工辞职必须结清全部欠款、欠物。
6.因公出差、会议、培训、实习指导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会议培训费、出差补助等,要填写“差旅费用支出明细表”,写明起止日期、地点、时间等,出差回校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账;具体按照《广东科技学院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执行。参加各类学会、协会、参赛会、咨询会,并要缴纳会费、会务费的,必须附经批准的文件通知报销。
7.加强资产物资管理。凡购买实物的开支必须办理验收领用手续,按单位价值标准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报销时要附上发票和验收单,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付款单位名称一致。对于未开发票的应付款,相关部门应据实提供验收单、合同等交财务处审核作暂估挂账。
8.各项专项资金报销必须符合申报规定范围,专款专用,包括财政专项资金、课题经费、校企合作经费、党建经费、学生奖助金等,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广东科技学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报销时要单独填单报销,加以注明,包括配套资金开支,相关文件规定必须报备财务处一份。
9.资金安排由财务处统筹,相关部门每月制定付款计划报财务处,财务处视资金情况,平衡轻重缓急安排。在资金紧张情况下,按“先急后缓、先老后新”原则安排,即先付紧急的或欠款时间长的,后付不急的或欠款时间短的,合理确定应付欠款正常控制线。
10.所有开支必须在预算范围内凭票据,据实报销,凡超出预算范围的开支,须报校长审批签字。部门领导要严把部门开支关,对本部门各项开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11.业务招待费报销必须经事先审批。
12.所有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合同,须财务处加具意见,并报送一份财务处存档。
四、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