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5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48号)、《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科院字〔2020〕72号)的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16、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各项目管理单位务必通知到各项目组成员,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凡2016、2017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需接受结题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即项目管理单位初评推优和创新创业学院集中评优。
(一)各项目管理单位初评推优:各单位组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按《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操作手册》(详见创新创业学院官网资料下载区)的结题要求(具体结题条件见附件2),对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结题成绩分优秀、通过、不通过。各项目管理单位按照不超过30%(推优项目占参加结题验收项目总数)的比例进行推优,对于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完成质量较差,不符合结题条件的,认定项目结题不合格。
(二)创新创业学院集中评优:创新创业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各项目管理单位推优项目进行验收,按照不超过25%的比例确定最终结题优秀项目,并对各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三、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管理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结题要求(具体结题条件见附件2),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及总结工作。
(二)未按结题要求提供相应结题材料、成果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的,验收不予通过。
(三)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各项工作。
四、各单位需提交材料
(一)填写《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见附件3);
(二)填写《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见附件4);
(三)研究报告或研究论文等(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
(四)已获成果提交(一式一份,已发表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实物的要提交实物、相关视频及图片,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
(五)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电子版以“学院-项目成果统计表”命名(如:创新创业学院-项目成果统计表),纸质版一份首页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见附件5);
(六)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附件纸质稿需按顺序装订成一本(一式一份)。
五、其他说明
(一)通过验收的项目,方可进行使用经费的财务报销工作,具体报销流程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按最高级别结题条件进行验收与经费报销。
(三)结题项目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齐,电子版(请标明“201x年度-x级-项目名称结题材料”,例:2016年度-国家级-基于***的大学生社会实践交流平台-结题材料)。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项目管理单位请将填写好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签字盖章、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等纸质材料(统一装钉)于2020年12月7日前报送创业楼11楼1102室(创业教研室)。电子版(请标明“学院名称+201x年度+结题材料”,例如:计算机学院+2016年度+结题材料)打包发至:501252157@qq.com。联系人:张孝慈。联系方式:0769-86211622。请各单位按时上交资料,以免耽误项目验收。
附件:
1.附件一:广东科技学院2016-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3.附件三: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4.附件四: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附件五: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
广科南城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