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庆祝第41个教师节,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推动广东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南粤优秀教师。为做好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2个名额。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推荐1名专任教师,如无特别优秀人员也可不推荐。经学校评议后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根据相关规定,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不在遴选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道德情操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3.育人智慧高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深刻的教育洞见、高超的教学艺术,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让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躬耕态度笃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注重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练就过硬教学本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贡献突出。
5.仁爱之心常怀。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境界,甘为人梯,用爱浸润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尊重、关爱、成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信任、树立信心和勇气,“亲其师”而“信其道”。
6.弘道追求高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把握时代脉搏,以心系苍生的胸怀、开放包容的心态、弘文传道的追求,培养有文化自信、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未来眼光的时代新人。
7.长期率先垂范。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各方面成绩突出,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深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紧扣国家需要,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8.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
9.在教育教学、科研和育人等过程中有突出业绩,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
10.近五年有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或被处分的不在遴选范围内。
三、遴选程序
1.即日至5月14日。各二级学院充分酝酿,择优推荐。填写并上报《南粤优秀教师候选人业绩成果一览表(校内遴选)》。
2.5月15日至16日。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3.5月16日至23日。校内公示,填写《南粤优秀教师审批表》。
4.5月24日,上报至省教育厅。
四、遴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党委和行政负责人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谁推荐、谁负责”,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
2.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表现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
3.注重做好宣传,彰显示范效应。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发挥全省评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传先进事迹并重,把推荐、评选、表彰过程打造成发现、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动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榜样事迹,激励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模范、争当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