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同意推荐符思勐老师参评正高级高级经师职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0日17:00止。若对符思勐老师的参评资格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 系 人:贺满凤
联系电话:0769-86211880
联系邮箱:gdkjxy@sina.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行政楼4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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