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网上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8日-6月2日,逾期则不能申报。
二、受理范围
1.综合补贴: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人事档案须在莞,不在莞不在申请范围;户口不在莞发放补贴的40%)。
2.提升扶持: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人事档案和户口均须在莞)。
三、申报流程
1.填写《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或《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申请表》(填写模版见附件1或附件2);“贴照片”处均须张贴近期红底小一寸照片。
2.按规范填写完毕后,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加盖学校一级公章,盖章后返回个人。
3.登录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自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本次申请为《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实施有效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最后一次首期及往期未完成期数的申请,后续不再受理首期申请。
五、相关政策指引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4003313.html。
六、重要提示
1.根据市人社局要求,须上传经加盖学校公章的《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或《东莞市新时代能力提升扶持申请表》扫描件(须清晰、规范扫描),其中申请表中的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意见无须盖章。
2.南城校区原则上工作日随时可申请加盖公章;松山湖校区一般周一、周三、周五受理盖章申请,盖章材料分别收到材料的第三个(含受理当天)工作日返回,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
3.综合补贴申请人员须上传全部合同,合同期限相关信息为累计计算;提升扶持申请人员须上传取得扶持类别期间及现有效期内的合同。
4.以学历学位申请补贴的,若申请补贴的学历非全日制学历,请将本科学历、学位及学历、学位验证一并上传。
填报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庾老师。
附件1.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另行发群共享)
2.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申请表(另行发群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