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课程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教师在行业认知、职业素养、岗位发展和就业能力培养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服务各专业学生的职业发展及就业指导工作,就业教研室现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兼课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是学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是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职业观、就业观,提升职业认知、求职能力和生涯规划能力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与专业教育、行业需求、岗位能力要求深度融合,就业教研室拟吸纳具有相关教学经验、行业认知基础和学生指导能力的教师参与课程教学,共同推进课程改革与建设。
二、推荐对象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择优推荐教师参与《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推荐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师德师风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本专业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就业方向、岗位能力要求,能够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就业指导教学;
4.具有学生教育管理、就业指导、职业规划辅导、创新创业教育或企业行业实践等相关经历者优先;
5.能够按照课程安排承担相应教学任务,并参加集体备课、教学研讨和课程建设活动。
三、推荐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结合二级学院专业特点和教师队伍情况,做好推荐工作。注重教师专业背景、实践经验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需求的匹配度;原则上可按专业或课程教学需要推荐具有相关优势和意愿的教师。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并于6月9日(第14周周二)前将推荐教师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就业教研室。联系人:董仕华,联系电话:13588154642。
五、其他事项
1.就业教研室将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情况,结合课程教学安排统筹遴选和聘任;
2.对确定参与教学工作的教师,就业教研室将统一组织课程培训、集体备课和教学指导;
3.具体教学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支持并认真做好教师推荐工作,共同推进《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育人成效。
附件:《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兼课教师信息表
教务处 通识教育学院 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