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深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理念,落实好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做好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广东科技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继续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原则上所有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除外)均须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程认证、商科认证专业课程评价方式由二级学院确定,可按专业认证要求执行。
二、评价目的
(一)验证教学大纲的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支撑矩阵的合理性。
(二)验证教学大纲中课程目标在教学内容及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中的实现程度。
三、组织实施
(一)课程归属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达成度评价。各二级学院总结经验,做好本次工作的指导与培训。
(二)有终结性考试的课程需要编制试卷,命题教师须根据教学大纲,结合课程实际,拟定课程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填写《课程终结性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表》(附件2)。
(三)课程任课教师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对照课程目标内涵、课程目标达成度期望值和平时掌握的学情,从教学内容与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等方面,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四)课程负责人在审核各教学班课程达成评价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课程其他教学评价信息,分析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将其作为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课程评价的改革促进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分析报告、过程性考核相关材料、试卷档案材料,交由开课学院规范存档。
(三)学校将课程评价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学期初教学档案专项互查工作。
五、时间节点
(一)2026年5月25日前
各二级学院将2026年春季学期不适用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课程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江浩老师。
(二)2026年7月15日前
任课教师(或课程组)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向课程负责人报送并将此报告与试卷一起存放。课程负责人受理后,形成本课程的目标达成度评价及分析报告,并提交专业(课程)所在教研室存档。各二级学院遴选5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分析报告》作为优秀案例(备注名为: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分析报告优秀案例)提交教务处。
(三)2026年10月14日前
二级学院组织专业开展相关研讨和检查工作,形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4),教务处届时将组织召开专题工作总结会。
六、其他
1.对于达成度评价工作优秀的课程,在本学期期末绩效考核中,各二级学院应对相关老师予以加分奖励。
2.对于参加达成度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二级学院(参与课程或专业多且完成质量好),在学期教学工作考核中对该二级学院予以加分奖励。
联系人:江浩,电话:86211911
邮箱:284727050@qq.com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试行)
2.广东科技学院课程终结性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表
3.2026年春季学期不适用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课程汇总表
4.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目标达成度工作总结(模板)
教务处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