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首批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聘期已满,同时,2026年学校又新增5个专业。为规范专业建设负责人管理,确保专业建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经学校研究,现就聘期延期、新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工作
(一)延期对象
聘期内能够较好完成专业建设工作任务,且仍有意愿继续担任专业建设负责人的教师。
(二)延期期限
统一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
二、新聘工作
1.现专业建设负责人因个人意愿等原因不再续聘的专业。
2.2026年新增本科专业。
三、津贴发放
1.延聘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固定津贴,并补发2026年1月至4月固定津贴。
2.因各种原因不再或不适合继续担任者,补发固定津贴至2026年4月30日。
3.新聘专业建设负责人自聘任之日起享受固定津贴。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应做好专业建设负责人的沟通与衔接工作,确保专业建设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2.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0日前将所有专业建设负责人拟续聘、新聘名单电子版报教务处罗玉瑾处(邮箱:1057462701@qq.com)。
联系电话:0769-86211912
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申请表(仅限新聘填报)
2.广东科技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人事处
2026年5月8日附件:08161152.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