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全面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升实习育人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领域学生实习整治工作的通知》《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及《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实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实习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聚焦实习管理中“中介代理”“协议缺失”“专业不对口”“权益保障薄弱”等突出问题,构建“学校统筹、学院主责、校企协同、全程监控”的实习管理机制,杜绝违规乱象,全面提升实习质量。
二、整治重点
1.违规牟利行为:严禁通过中介、有偿代理组织实习;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违规收费;严禁实习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实习报酬。
2.不规范管理行为:严查实习单位资质不达标、岗位与专业核心能力要求不匹配、三方实习协议缺失或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3.权益保障薄弱行为:禁止安排学生从事高安全风险岗位(包括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岗位)、违规加班或上夜班;必须统一购买实习责任险;发生意外须及时履行救治、赔偿责任。
4.过程监管缺失行为:严查实习备案信息不实、备案与执行内容不一致、考核流于形式、投诉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4月14日—4月21日)
1.自查阶段
(1)各二级学院核查实习组织安排、协议签订、学生保险、实习过程台账、实习考核规范等情况。
(2)学生处排查费用收取、投诉处置、权益保障等问题。
(3)就业与校企合作处核验实习单位资质、岗位匹配度、报酬支付等。
(4)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2.整改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各二级学院配合职能部门对照台账逐项整改,记录整改过程,形成书面整改材料。
(2)质量管理办公室针对整治重点核查问题台账,并督导自查整改成效。
(3)校领导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二)强化监管阶段(长期)
1.完善实习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运用定位打卡、人脸识别、风险预警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
2.各二级学院每学年对实习全流程进行核查,学校实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修订完善实习管理办法。
3.实习前须召开安全与权益保障专题会议,加强学生教育。
4.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设立实习咨询邮箱及联系电话,及时处理学生诉求。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4月21日前,将本学院学生实习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提交至教务处。报告内容应全面,需涵盖实习组织安排、协议签订、学生保险、实习过程台账、实习考核规范等情况的自查结果,并包含所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各二级学院于6月1日前,将填报完整的《学生实习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学生实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
3.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于11月5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提交至教务处。
4.按时按质报送材料,对迟报、漏报、瞒报行为实行递进问责。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实习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联系人:郑乐仁,电话:0769-88027048,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15。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实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学生实习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3.学生实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学生处 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