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满足学生好就业、就好业的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结合《广东科技学院深化“人职匹配 因材施教 分类培养”系列工作方案》和《广东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台账》关于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导师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工作安排,优化实践育人工作流程,提高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开展2027届实践育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与责任
1.明确实践育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与产教融合工作副院长是实践育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本学院实践育人计划,明确教学与产教融合办公室主任、产教融合专干、辅导员和指导教师在实践育人工作中的分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及时处理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和管理的相关问题,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确定实践育人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各二级学院教学与产教融合办公室主任是实践育人工作的具体组织者,统筹负责联系实习基地、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安排和监督指导教师开展工作、建立学生实践育人档案、完成学生实践育人成绩置换等工作。
3.确定实践育人工作的具体参与者。学校2027届毕业生中在大四阶段的“能力提升阶段课程”选择“就业能力提升”方向的学生。
二、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1.2026年4月6日前,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2027届实践育人工作方案(参考附件1),方案应包含总体目标、组织领导架构及职责分工、实践课程体系、各项工作流程及预计完成时间、学生管理及成绩评价机制等,并交教务处备案。
2.2026年4月10日前,二级学院通过多种方式自行组织实践育人工作师生动员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介绍实践育人工作背景、目的及具体实施方案等,明确各层级人员的分工与职责,解答师生的疑问。
3.2026年5月22日前,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企业宣讲会,完成学生与相关企业的实践育人双选。原则上学生应在实践育人基地内完成实践育人工作,同时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企业,但必须经过岗位质量审核,并纳入学校实践育人基地管理。
4.2026年5月29日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选课安排,完成大四阶段“能力提升阶段课程”的方向选择。同时,二级学院完成参加实践育人(“就业能力提升”方向)学生的“四导师”配备。
5.2026年6月5日前,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如产教融合专干或教学秘书)预先在博行实习管理平台上录入学院指导老师和学生的账号信息,并根据学院实践育人工作方案在博行实习系统里创建学年实践育人计划(操作手册见附件2)。
6.2026年6月18日前,参加2027届实践育人的学生在博行实习系统里完成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3),各二级学院采用博行实习平台,对进行委托培养期间的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7.2026年7月1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2027届实践育人合作企业统计表(见附件4)填写,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二级学院按《广东科技学院助力学生企业就业工作方案》中的“遴选实践育人基地的基本条件”,确定2027届学生实践育人基地,完成基地统计表(见附件5)填写,并报教务处备案。
8.学生正式赴企业参与实践育人学习前,二级学院完成与参加实践育人学生安全承诺书(见附件6)、家长知情书(见附件7)的签订,并与相关实践育人合作企业正式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见附件8),由二级学院产教融合专干送审盖章,自行存档。
9.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正式放暑假前,参加2027届实践育人的学生退宿离校,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实践育人学习。
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免收参加实践育人学生的2026-2027学年住宿费、教材费。
(二)实践育人企业必须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相关保险,同时学校将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
(三)对于参加实践育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与保障,二级学院务必加强教育与管理。
联系人:甘小清,地址: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15,联系电话:88027048,邮箱2320158202@qq.com。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助力学生企业就业工作方案
2.博行平台操作手册(指导教师、院系管理员)
3.博行平台学生移动端操作指南
4.2027届实践育人合作企业统计表
5.2027届实践育人基地统计表
6.安全承诺书模板
7.家长知情书模板
8.委托培养协议模板
教务处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