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系统总结我校“十四五”期间“质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征集“十四五”期间“质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优秀成果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来立项并已结题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含省、校级),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推荐本部门、学院最具代表性的成果。
二、征集数量
各部门可择优推荐3-5篇研究报告;各二级学院推荐数量详见附件2。
三、成果要求
(一)成果须基于真实项目实践,内容聚焦教学改革核心问题,体现创新性、实效性与推广价值;
(二)研究报告应结构完整,包含:项目背景、改革目标、实施路径、主要举措、成效分析、特色亮点、推广应用情况及反思建议等部分;
(三)报告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格式参照附件1《优秀成果研究报告(模板)》;
(四)研究报告应图文并茂,合理使用图表、流程图、照片、数据可视化等形式辅助说明改革过程与成效,图片需清晰、标注完整,且与文字内容紧密关联;
(五)所提交成果须为原创(内容可在项目结题时提交报告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语言尽可能凝练、客观,报告题目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无知识产权争议,重复率不超过20%。
四、材料提交要求要求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15日17:00前将《优秀成果研究报告》word版及PDF版(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3)等电子材料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发至邮箱873532892@qq.com。文件夹命名为:部门/学院名称+“十四五”教改项目优秀成果研究报告,单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研究报告名称。
五、其他说明
(一)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提交成果进行评审,择优汇编成《广东科技学院“十四五”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集》,并作为后续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重要依据;
(二)凡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材料造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成果征集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通过审核并评为优秀的研究报告将对项目负责人予以科研加分(1分/项)。
联系人:李婉琦;联系电话:86211911
附件:
1.优秀成果研究报告(模板)
2.各二级学院“十四五”期间“质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优秀成果研究报告限额推荐数量
3.广东科技学院“质量工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优秀成果研究报告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