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期间
2025年11月5日至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对象
2024、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申请转专业的,须降至2025级就读)。
三、下列情形不予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
2.特殊录取专业类型(如普通专升本、三二分段、中职升本科等)与普通本科专业之间;
3.休学、保留学籍等特殊学籍状况的;
4.未进行学籍注册者;
5.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6.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应予退学者。
四、转专业办理流程
1.2025年11月5日至11月21日,学生在教学管理平台提出转专业申请。每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优先按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再按第二志愿录取;
操作步骤:登录教学管理平台→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申报→选择申请转入学院、专业、附件上传、申请理由(必填)→提交申请。
2.2025年11月28日前,二级学院确认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并将转专业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
3.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期间,二级学院面向申请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开展专业宣讲会,深入介绍专业情况。
4.2025年12月26日前,二级学院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审批流程,并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5.2026年1月9日前,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对学生转专业情况进行审核。
6.教务处对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期满,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由教务处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8.通过转专业申请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填写《广东科技学院学籍异动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试行)》(附件),并在开学两周内将申请表提交至转入学院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应慎重考虑转专业。转专业申请提交后至学校公示期结束前可撤销转专业;公示期满,学校不再受理撤销转专业申请。
2.学生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分,且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方能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附件 广东科技学院学籍异动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试行)
教务处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