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条件以及其他成果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安排
1.各学院/部门可择优推荐1项,教务处形式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遴选3-5项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至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各成果完成人于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李婉琦老师邮箱:873532892@qq.com(文件夹命名为:成果完成人姓名+2025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
3.提交前请成果主要完成人和学院/部门认真检查材料的规范问题,避免返工。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开展形式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学校择优推荐。确定推荐成果后,另行通知成果主要完成人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工作。
联系人:李婉琦,电话:86211911
附件:1.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22162828.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