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阶段
(一)报名对象
1.重修报名对象为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在校生及2024、2025届结业生。
2.补修报名对象为未能按计划修读当前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在校生及2024、2025届结业生。(转专业、修复学、体育选项课漏选的同学应特别注意)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7日9:00至2025年9月22日9:00
(三)报名要求
1.在校生需在学校教学管理平台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见课程重修、补修报名操作手册(附件1);往届结业生报名需填写往届结业生重修、补修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在校生(非2026届毕业生)每人每学期重修课程不超过3门;2026届毕业生和往届(2024、2025届)结业生不限制重修课程门数。补修课程均不限制门数。
3.在校生须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报名需补修课程;往届(2024、2025届)结业生不做限制。
4.专业任选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公共艺术鉴赏除外)不组织重修、补修,成绩不合格者按照相关选课通知要求选择其他课程修读学分。
5.以证代考课程(高职英语(第二学期)、计算机基础)仅往届(2024、2025届)结业生可报名重修。
二、教学安排阶段
(一)重修课程
重修报名结束后,各开课学院根据报名人数安排重修。30人以下不单独开班授课,采用答疑辅导的方式;30人及以上可单独开班授课,若开课则在教学平台排课。在校生和往届(2024、2025届)结业生分开开课,并于2025年9月26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二)补修课程
补修报名结束后,经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学生分入报名的教学班。
三、考核阶段
(一)重修课程
1.由开课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安排需于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2.在校生和往届(2024、2025届)结业生重修课程分开考核。往届(2024、2025届)结业生于2025年11月16日前考核完毕,在校生于2025年12月28日前考核完毕。
3.重修课程无补考。
(二)补修课程
补修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时间按照该教学班的正常教学安排执行。
四、成绩评定阶段
(一)重修课程
1.未单独开班授课课程不计平时成绩,考核及格的,其考试成绩、总评成绩均按60分计。
2.单独开班授课课程的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按照课程大纲要求评定,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总评成绩则由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得到。
3.任课教师须在考核开始前3天将平时成绩录入教学平台并提交,在考核结束后7天内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学平台并提交。
(二)补修课程
补修课程的成绩评定按照该教学班的正常教学安排执行。
五、其他要求
1.未经批准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补修课程考核。
2.教务处、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重修、补修课程的质量监控。
附件:1.课程重修、补修报名操作手册
2.往届结业生重修报名登记表
3.2024、2025届结业生名单
教务处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