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社会实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大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转化和拓展,增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持续推进之际,现将2025年学生暑假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3级本科、2024级专升本学生。
二、活动时间
在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9月5日内学生自行选择不少于2周时间进行暑假社会实践。
三、活动形式
学生暑假社会实践要结合学校团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广科院团发〔2025〕8号)要求,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围绕现实需求组建实践团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项目。可选择以下主题之一的实践活动。
(一)“科技赋能产业,发展乡村经济”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立足岭南地区独特的自然、文化和历史资源,强化科技赋能与人才支撑,充分融合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借鉴“粤来粤好”团队服务佛山乡村集体经济的成功模式,组建专业团队精准对接县域发展需求(如农产品直播带货、智慧农场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在农业、文旅、电商等领域因地制宜打造多元化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本地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聚焦海洋渔业现代化,通过技术升级与智慧化应用,提升海产品产量与附加值,有效促进企业增收致富。
(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绿美广东”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行动,广泛开展植绿护绿、环保志愿服务及生态修复工作,助力空气与水体污染防治。科学修缮保护古建筑,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推动传统建筑活化利用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如挖掘岭南文化资源,参与古村落活化(如小洲村非遗保护)、乡村旅游路线设计,助力“我为乡村代言”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如参与农村垃圾治理、低碳社区宣传。
(三)“绘就美丽乡村,提升基层服务”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结合地方风貌与人文特色,科学编制乡村发展规划,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设施改造与民宿设计,打造具有辨识度的乡村打卡地。聚焦乡村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深入基层学校与医疗机构,探索支教、支医新模式,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质量。面向县镇村发展难题,组织调研团队开展实地研究,形成高质量资政报告,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四)“激活文化基因,焕发现代活力”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深入挖掘岭南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历史建筑和特色产业,创新运用短视频、新媒体传播、文创开发等形式,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支持传统手工艺、民间艺术表演等项目的活态传承,打造具有时代感的文化IP和服务体系。
(五)“科技赋能发展,培育创新人才”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以“科技+人才”双轮驱动为核心,为县域与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构建产学研协同、科技服务下沉、青年人才支撑的发展新格局。围绕县域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强化科技成果与地方需求的精准对接,破解县域企业在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等方面的难题,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科技赋能型产业模式,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为地方(县域、乡村、产业)提供科技资源、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服务,重点培育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激发内生动力。
(六)“聚焦决策咨询,赋能基层治理”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聚焦县镇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难题,科学提炼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资政报告、调研报告等方式为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围绕“决策咨询”核心任务,立足县镇村发展实际,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与堵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系统性调查研究,精准识别问题根源,运用科学方法提炼对策建议,为地方政府在产业规划、资源配置、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参考。
(七)“点燃创业星火,彰显青春风采”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结合“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大型赛事,开展科技创新实践;参与家乡企业实习、政务实习,参与“青年创业大赛”,为返乡创业项目提供策划支持,增强自身的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生涯认知。
(八)其他国家级、省市级专项活动
学生可自行报名参与其他国家级、省市级“返家乡”专项活动,如“创青春”“中国青年志愿者”等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地市、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参与家乡发展建设。
四、活动要求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校本科生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完成后经审核合格可以获得2学分。全体学生务必高度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二)活动要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在家庭或学校所在地开展实践活动。
(三)各二级学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参加社会实践须在父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四)各二级学院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召开主题交流会,组织学生对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交流。依据暑假社会实践情况、个人总结、交流会表现,综合评定学生社会实践成绩。
(五)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为每15人计1课时。
(六)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9月21日前收齐学生暑假社会实践个人总结(附件1)(学院存档),并将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陆龙硕老师(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15)。
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学生暑假社会实践个人总结
2.广东科技学院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