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开展本学期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与评聘委员会,于2025年6月11日前将本学院考核小组名单(附件1)和考核细则报教务处。
2.由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学期绩效考核,确定教师考核分值及排名结果,在本部门内部公示并接受质询。
3.各二级学院在公示结束后于2025年7月2日17:00前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学期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2)、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小组考核意见表(附件3)报教务处。
4.教务处整理考核材料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将审核后的考核结果送人事处,由人事处计算绩效考核得分。
二、特别说明
1.本次考核,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二级教学部门教师考核与评聘委员会章程(2018年修订)》(附件4)、《广东科技学院专任教师教书育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的规定要求进行。
2.本次考核对象为专任教师,分3类进行考核。第1类是具有初级职称或学士学位的专任教师,第2类是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6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第3类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二级学院负责人(含副职)、专职督导的考核另按学校规定实施。
要求:报教务处材料均为电子版,请将文件打包后统一发送至2320158202@qq.com,请按时提交,以免影响后续工作进行。
联系人:甘老师
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205/松山湖校区交至行政楼415
电话:0769-88027048(周一至周二)、0769-86211912(周三至周五)
附件:
1.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小组名单(参考格式)
2.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学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3.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小组考核意见表
4.广东科技学院二级教学部门教师考核与评聘委员会章程
5.广东科技学院专任教师教书育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