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深度适配,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就业,根据《广东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实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附件3)提出的“双千”(1000个微专业和1000门职业培训课程)计划,现启动2025年辅修专业(学位)、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自身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在保证主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规划,申报辅修专业(学位)和微专业。
(二)申请开设的辅修专业(学位)和微专业应有较好的教学条件和充足的师资队伍,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人才需求。
二、申报要求
(一)辅修专业(学位)
1.申报辅修专业(学位)的学院,应具有相同的现设本科专业。
2.应根据拟设置专业的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辅修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辅修学位培养计划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其中辅修学位毕业论文(设计)8学分(含毕业实习);辅修学位应安排不少于6周的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学制不超过三年。
(二)微专业
1.微专业要以培养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交叉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聚焦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人才急需设置。
2.微专业名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避免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同。
3.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二级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协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申报微专业。
4.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5-8门具有核心功能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20学分。学制不超过两年。
三、其他要求
拟申报辅修专业(学位)、微专业的二级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填报《广东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位)申报备案表》(附件4)《广东科技学院微专业申报备案表》(附件5),并于5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务处杨波(南城校区行政楼205)。
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4.广东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位)申报备案表
5.广东科技学院微专业申报备案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