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立项结果的通知》(广科院字〔2023〕247号)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研究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对达到完整建设周期的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5年度已达到完整建设周期的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立项项目(见附件1),须参加本次验收;如须延期结项,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延期申请及时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2,若变更负责人或申请撤项,也须填写此表备案)。
2.2025年度未达到完整建设周期拟申请提前结项的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项目,可参加本次验收。
二、结题要求
1.如期参加验收、申请延期、撤项或提前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请填写《2025年度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结题意向调查表》(见附件3)。
2.参加验收项目须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科技学院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验收登记表》(见附件4),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见附件5)。
3.须按照原申报通知内项目结项要求,完成至少一类成果条件,且成果本身具有明显价值,与项目无关的成果不要列入。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若发现存在实证材料造假,验收不予通过。
三、评审安排
1.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准备结题材料,提交至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及电子签,整理无误后提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各二级学院初审通过的项目开展结题终审。
4.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学校正式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四、提交结题材料要求
1.2025年4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结题意向调查表》(附件3)。
2.2025年4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已签署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初审意见的《登记表》(附件4,命名为:立项编号+团队名称+成果类型+登记表)、《佐证材料》(附件5,命名为:立项编号+团队名称+成果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6)及二级学院召开学术分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1160005998@qq.com(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2025年度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结题材料)。
提交前请二级学院检查材料的字体字号、文件命名、经费使用等规范问题,避免返工。
联系人:邢新蕊,电话:0769-88027048,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15。
附件:
1.2025年度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应结题验收名单
2.广东科技学院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2025年度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结题意向调查表
4.广东科技学院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验收登记表
5.广东科技学院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结题项目成果佐证(模板)
6.2025年度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结题评审意见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