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案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相关材料要求、重点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
二、主题类别
(一)党委政府评价
(二)学校评价
(三)教师评价
(四)学生评价
(五)用人评价
(六)教育评价改革组织实施
三、材料要求
(一)案例必须为原创,未曾在任何公开场合发布过。
(二)典型案例要求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语言生动,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支撑。
(三)案例应符合国家和基层单位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四)典型案例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字数2500字左右,体例格式参见附件2。
(五)每个部门推荐1个典型案例,教务处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报送2个典型案例。
请各部门于2023年9月27日(星期五)17:00前将Word和PDF版《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附件2,文件命名为:教师姓名+主题类别+案例题名+广东科技学院)、《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资料统一汇总至同一文件夹内,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873532892@qq.com(文件夹命名为:部门名称+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
提交前请申报人及所在部门检查材料的字体字号、文件命名等规范问题,避免返工。教务处形式审核通过后,即推荐立项。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婉琦,电话:86211911。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2.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体例格式
3.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