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宽知识面,增强本科毕业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根据《广东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辅修专业(学位)、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自身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在保证主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规划,申报辅修专业(学位)和微专业。
(二)申请开设的辅修专业(学位)和微专业应有较好的教学条件和充足的师资队伍,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人才需求。
二、辅修专业(学位)申报要求
(一)申报辅修专业(学位)的学院,应具有相同的现设本科专业。
(二)应根据现设专业的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辅修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辅修学位培养计划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其中辅修学位毕业论文(设计)8学分(含毕业实习);辅修学位应安排不少于6周的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学制不超过三年。
三、微专业申报要求
(一)微专业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进行设置。
(二)微专业名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可参考部分高校已开设微专业情况一览表(附件3),避免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同。
(三)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二级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协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申报微专业。
(四)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5-8门具有核心功能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20学分。学制不超过两年。
四、其他要求
拟申报辅修专业(学位)、微专业的二级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填报《广东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位)申报备案表》(附件4)《广东科技学院微专业申报备案表》(附件5),于5月22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务处杨波(南城校区行政楼205)/麦宇洋(松山湖校区C2-206)。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3.部分高校已开设微专业情况一览表
4.广东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位)申报备案表
5.广东科技学院微专业申报备案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