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17日前,按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健全管理机制
(一)成立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模板见附件1)。
(二)二级学院与各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应与相关实验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三)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各实验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参考附件3、附件4)。
(四)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检查,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5)。
(五)建立安全应急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级学院和实验室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定期检查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实验员需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模板附件6)。
(六)施行实验室安全检查闭环管理。每个学期对各实验室至少开展2次“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一)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1.开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内容、参加人数、演练效果等进行有效记录。
2.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安全培训考试,新入职的教职工、新入学的学生均应参加并通过考试,要对培训与考试进行有效记录。
3.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标准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记录存档。
(二)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二级学院应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活动,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
三、落实安全准入
(一)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教学、科研活动(包括学生实验课程、毕业设计、教师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实验课程等)之前,实验员应预先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二)实验员应针对本实验室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教育方案,对参与本项目的学生和工作人员等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三)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取得准入资格后,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
(四)二级学院或实验室应与进入实验室的相关方或外来人员签订合同或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四、强化队伍建设
1.设立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
3.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后上岗,并定期轮训。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XX部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2.广东科技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3.广东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4.广东科技学院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修订版)
5.广东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
6.广东科技学院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
实践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