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广东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广东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精神,学校决定为2021届、2022届因成绩不合格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结业生组织重修、重修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现将重修、重修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
1. 本次重修采用结业生自主报名的方式,请需要进行重修的2021届、2022届结业生提交《广东科技学院学生重修考试申请表》至结业生所属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如未报名,将不组织其进行重修、重修考试。
2. 重修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9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重修方式
学生自主学习为主。
二级学院应指导结业生利用世界大学城、超星等云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可根据课程性质安排相应的线上答疑;不可划定考试范围、不可讲授考试内容。二级学院将答疑安排表于10月19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三、时间安排
1. 重修考试定于11月12、13日举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协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答辩安排于答辩前3个工作日报教务处备案,答辩须于11月13日前完成。
四、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重修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通知及准备工作,确保将重修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通知到位。
2.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重修考试科目命题、制卷、阅卷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进行。
3. 答辩需严格执行《广东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广科院字〔2018〕329号)文件,毕业论文(设计)合格并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进行答辩。
4. 为方便毕业生及时领取毕业证书,要求各二级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答辩结果及重修考试成绩提交教务处。
五、其他
对此次重修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且符合其他毕业条件者,将按程序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科技学院学生重修考试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