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各学院/部门可申报1项,学校择优推荐4项。超过申报限额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条件、课题组成员要求、成果要求以及研究周期等有关要求,详见具体通知(附件1)。
注意: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或者之前的,或在7月10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三、申报安排
1.各学院/部门按通知要求对本部门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2.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7月1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2310434906@qq.com(文件夹命名为:学院/部门名称+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材料,《申报书》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提交前请申报人和学院/部门检查材料的字体字号、经费预算(拟支持经费统一按3万元/项)、文件命名等规范问题,避免返工。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开展校内评审。
联系人:杨笑雨,电话:86211912
请各学院/部门遵守时间安排,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如上级管理部门申报工作安排发生变化,教务处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
3. 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