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对2022—2023学年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选聘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附件1)及《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骨干教师选聘、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二、时间安排
1.教师填写《广东科技学院带头人(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3),初次担任者需提交最高学历、职称、对应入选条件的科研成果材料,续聘者只需提交申请表,原则上上学年考核未通过者不予续聘。教师将申报资料交所属二级学院初审后报人事处复核年龄、学历和职称,教务处复核教学条件,科研处复核科研条件,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前;
2.资料复核完毕后,各二级学院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由符合申报条件者当众陈述申报理由和工作构想,由二级学院评定小组初步确定人选后交教务处审核(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的附件3、4及相关佐证材料),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前;
3.2022年6月30日之前,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人员名单并公布。
三、特别说明
1.相关专业已聘带头人/类课程已聘负责人且尚在聘任期内的,无需重复申报。
2.目前有在校生的13个专科专业,在相关的本科专业各增加1名Ⅱ类骨干教师兼顾专科的相关工作,不再另设专科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专业设置情况可参阅《广东科技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5)。
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的评选是一项重要的、影响较大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待,严肃审核,慎重操作。
联系人:罗玉瑾 86211912(南城校区)
邢新蕊 88027048(松山湖校区)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2.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骨干教师选聘、管理办法
3.广东科技学院带头人(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4.广东科技学院带头人(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
5.广东科技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