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各学院应在认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规划,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原则上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内设置专业。建议申报设置备案专业,即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申报设置审批专业,即国控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和目录外专业。
(二)必须符合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学校的发展规划,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发展与东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第三产业相适应的学科专业。申报设置专业前应当认真评估,对社会需求、人才供给、开办基本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以科学决策。
(三)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学设施和其他办学条件的效益,各学院专业设置应在一定范围内相对靠近,以现有专业(方向)为支撑,上下延伸,横向联合,逐步形成优势和特色专业群。
(四)新增专业当年能够达到适当的招生规模(不少于50人)。
二、工作程序
(一)二级学院在前期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基础上,撰写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其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附件4)制订。须2位企事业单位专家或其他高校同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出具书面意见(附件5)。
(二)二级学院召开专业建设委员会会议,根据会议意见对通过审议的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并填写专业教师评议表(附件6)。
(三)2022年6月17日前二级学院报送专业申报材料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初审后召开人才需求和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二级学院根据论证会会议意见完善申报材料。
(四)2022年6月30日前学校学术委员会完成专业申报材料的审议。
(五)教务处准备申报材料,并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示和上报。
注:详细流程可查看专业申报流程图(附件7)
三、提交材料
二级学院将专业设置论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记录(写明结论,委员应签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专业教师评议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杨波老师(行政楼205,86211911)。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
5.专家评议意见表
6.专业教师评议表
7.专业申报流程图
教务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