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现定于4月20日—29日进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学期所有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重点关注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教师和2022年3月后新进的教师。
二、检查时间
(一)二级学院自查:4月20日—26日
(二)学校抽查:4月27日—29日
三、检查内容
(一)备课情况。检查教师的教案是否完备,是否体现“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理念、强化课程内容设计、强化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强化课堂互动、强化课程思政设计、培养学生应用创新能力。
(二)教学进度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是否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教学实际进度和授课计划误差不应大于两周),特别是平行班教学进度是否基本保持一致。
(三)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聚焦于学生综合能力(如语言运用、综合分析、动手操作等能力)的提升,布置具有一定难度和挑战度、学生需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方能完成的作业。作业布置和批改的次数应当不少于本学期规定次数的一半。
(四)教学记录情况。检查教师是否实时更新教学日志、考勤表(课堂签到记录)。
四、其他工作
(一)根据各教研室活动安排计划,对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其活动记录,如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正常开展的可延期举行),加强对重点活动的检查落实。
(二)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座谈会或问卷调查,深入了解学生对于教学运行管理、教师、教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关于完善二级学院质量保障工作小组的规定》(附件1)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工作,落实二级学院主体责任。
(二)检查要认真细致,相关表格要认真填写,准确记录,对问题的记载应具体到个人。
(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提示并跟进整改,应向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反映的要如实反映。
(四)在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当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包含学生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检查总结、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档及纸质档于4月27日18:00前交教务处杨波(南城)/麦宇洋(松山湖)处。
(五)此检查结果可纳入教师学期绩效考核。
附件
1. 关于完善二级学院质量保障工作小组的规定
2. 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质量监控办公室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