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学校组织进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本次检查由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组织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督导、教研室主任开展检查工作,必要时可以邀请教学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且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
二、检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所有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其中新进教师、本学期担任新课的教师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授课计划填写情况。
(二)备课情况。每位教师应至少备足检查日之后两次课(两课时为一次课)的教案。
(三)项目(实训)指导书的编写、修订情况。本学期本科专业开设的专项实践课以及课程标准中列明的一级训练项目,专科专业开设课程的课程标准中列明的一级训练项目或专项实训,教师须使用项目(实训)指导书进行指导,学生一律填写项目(实训)实施报告。请各二级学院督促老师尽快完成相关课程项目(实训)指导书的编写和修订。
(四)本学期“老带新”安排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及时上报本学院“老带新”工作安排。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分三个环节,教师互查、各二级学院检查和学校抽查。
(二)检查要认真细致,并进行准确记录。
(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应向相关部门、学校领导反映的要如实反映。
五、完成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第3周内完成期初教学检查,并于第4周周四(3月17日)下班前将检查的全面总结和记录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交教务处杨波(南城行政楼205)/麦宇洋(松山湖C2-206)老师。教务处将协调督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抽查。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文档准备情况检查记录表
质量监控办公室 教务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