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定于第九周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九周(4月26日—4月30日)
二、考试科目
科目由各二级学院自定,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三、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用笔试(闭卷)形式,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课采用实操形式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机试(闭卷)外的其它形式考试的,要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经相应教研室主任、督导、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试卷要求
笔试(闭卷)和机试(闭卷)应当正式命题,试卷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及细化的评分标准。试题应制作电子版并打印出审核用的纸质版。
纸质版试卷原则上采用学校统一下发的试卷模版,如确实不适宜使用该模版可根据题目特点自行调整。试卷由教研室主任、督导、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在审核、印刷、存储等过程中,请注意试卷的保密,防止漏题泄题。
五、其他
1、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将考试安排表于考试前两天交到教务处,电子版试卷于4月23日前交到教务处。
2、期中考试的命题、考场布置、监考、巡视、阅卷等工作,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进行,本次考试成绩汇总后报课程所属二级学院存档。
期中考试是阶段性教学检查与总结,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期中考试能收到实效。
附件: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
教务处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509443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