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自疫情防控以来,学校按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在全体教师共同努力下,学校线上教学取得良好效果。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以学为中心”的教学范式改革,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线上教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推荐、严格评议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本学期承担线上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三、推荐名额
财经学院6人,管理学院4人,机电工程学院4人,计算机学院4人,外国语学院6人,艺术设计学院2人,通识教育学院5人,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其它教学部门如有符合条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的线上教学先进个人,分为“优秀教学效果”和“优秀工作表现”两类,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优秀教学效果
1.结合线上教学要求和课程特点进行完善的教学设计,熟练运用线上教学平台和工具,课堂互动效果好,课程作业质量高,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受到学生、督导的广泛好评,得到部门、同行的一致认可。
2.积极探索“以学为中心”的教学范式改革,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新颖,评价全面、及时、有效,发挥教学改革示范作用。开展了线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的个人,优先推荐。
(二)优秀工作表现
1.线上教学期间事迹感人,潜心育人,用严谨的教学风范影响教育学生。
2.线上教学期间主动思考、乐于奉献,起了带头表率作用,为推动和促进线上教学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评选办法
(一)各部门严格参照评选原则和评选条件,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先进个人遴选、评议、推荐工作,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对各部门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校党政联席会。
(三)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线上教学先进个人人选。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选活动对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真正先进典型评选出来,切实起到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
(二)请各部门于8月20日前统一将《广东科技学院线上教学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广东科技学院线上教学先进个人汇总表》纸质档及电子档一并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姜炳春,86211915,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14600569@qq.com)。
七、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线上教学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线上教学先进个人推荐表
2.广东科技学院线上教学先进个人汇总表
广东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