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疫情及我校实际情况,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按原定时间采用线上答辩方式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指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学院答辩工作总体方案,于5月6日前报教务处陈劲锟老师处备案。
2.成立答辩小组实施本专业答辩工作,答辩小组人数一般为3-7人的单数,另安排一名专任教师担任答辩秘书,协助处理答辩有关事宜。
3. 二级学院将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答辩组成员、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线上答辩平台名称、答辩流程等)于答辩前三天告知参加答辩学生与相关教师。
4. 答辩小组成员和参加答辩学生须提前熟悉软件使用方法,对使用的平台、录音录像方式、表决方式等进行预演,视频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需保存完整。
二、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7日前完成。
三、答辩流程
1.按照答辩时间,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小组成员、答辩人进入线上会议平台的会议室,并做好会议记录;
2.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小组成员并主持会议;
3.学生就论文(设计)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学生陈述时间与答辩时间与原线下形式相同。
四、成绩评定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单独进行评议,对学生论文(设计)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于5月21日前交教务处。
五、答辩要求
1.答辩小组应坚持学术标准,公平公正对待每个学生。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位成员应预先审阅参加答辩学生的论文(设计),做好提问准备,答辩中,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地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
2.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再次认真修改论文(设计),修改后的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确认,交由二级学院收集汇总再统一进行胶装打印。
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在对原论文(设计)修改补充后,可以申请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答辩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六、文档整理
答辩影像资料由各二级学院按专业班级为单位留存备查,其他相关材料参照《广东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存档。
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2.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