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学校各专业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启动2020年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1、新建或改建实验室设备购置;
2、教学仪器设备批量更新;
3、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和功能开发;
4、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
5、涉及“创新强校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及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教学改革项目。
6、涉及南城及松山湖校区公共部分设施、设备。
7、2017年以后,已通过评审,未立项或已立项尚未完成建设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原则
1.立足实际。在申报立项时,应结合专业建设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围绕可行性、必要性、实现的目标及基本措施开展,落实“全局统筹、教学必需、基础优先、保证重点、资源共享”的原则。
2.重点保障。2020年实验室建设立项重点保障松山湖校区基本条件建设及各专业实验室建设,同时向新建专业、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特色学科专业有一定倾斜。
3.统筹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校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南城校区与松山湖校区基本教学资源,做好实验室新建与搬迁工作,发挥整体效益,避免资源闲置造成浪费。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认真总结本单位实验室现状,根据专业及实践教学需要,组织开展2020年度实验室建设工作,开展实验室建设方案论证及撰写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报告、评审汇报PPT,同时填写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统计表,并于2020年4月10日前,发送邮件到8246930@qq.com,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项目立项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统计表
广东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