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基础部申请调剂校内非专任教师兼课,现在全院范围内发布兼课需求信息,选拔非专任教师兼课。课程情况如下:
课程所属系部 |
课程 |
周课时数 |
需兼课教师数 |
基础部 |
军事理论教育 |
4 |
3 |
请有意向兼课且符合《学院内非专任教师兼课暂行规定》的人员填写《校内非专任教师兼课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院领导批准(副处级以上干部须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后于2016年3月11日17:00前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申请兼课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初次申请兼课的或继续申请兼课者担任新课的要进行试讲),各系部为通过审核者排课。
附件:1. 学院内非专任教师兼课暂行规定
2. 校内非专任教师兼课申请表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