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逐步展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
(一)考核时间:2013年12月25、26日
(二)考核方式:建议采用随堂考核方式,允许教师采用多种考核方式,但要保证考核质量。
(三)考核资格:
1. 以下学生无考核资格:
未正式在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
2. 以下学生取消考核资格:
(1)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缺交作业超过该门课程教学要求三分之一者;
任课教师应于考核前一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原因告知学生本人,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四)成绩管理:
1. 任课教师在考前登录学院的教务管理平台,核对选课学生名单;
2. 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40%,教师输入成绩时不需要考虑各部分所占比例,系统会自动处理;
3. 在课程结束考核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教务管理平台输入成绩,确定无误后在系统内提交成绩;
4. 成绩提交完毕,应及时将成绩单(手写或打印,审核后本人签名,一份)交教务处存档,最迟应在
5. 未参加考核的学生和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应学分,无该课程补考机会,需另行选修其他课程。
二、考查课
(一)考核时间:
(二)考核组织:教学计划中确定的考查课由课程所属系部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事宜。
(三)考核方式:
考查课根据不同课程的实际情况,可采用笔试(闭卷、开卷)、机试、实操、口试、大作业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采用笔试、机试外的其它方式,要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经相应教研室主任、督导、系部副主任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考查课可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考核;平行班采用一套试卷,同时进行闭卷笔试的由各系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需要调整班级上课时间、场地、监考教师的报教务处予以协调。
(四)考核资格:
1. 教师在考前应对学生考核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1)学生缺课累计达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2)擅自不参加期中考试者;
(3)全学期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学生无故缺交作业,教师不再接受和批改);
(4)未单独开设实验的课程,缺做实验、缺交实验报告者。
2. 取消课程学期考试资格必须由任课教师填表,由各系、部签署意见后在考试前通知任课教师与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3. 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允许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及格者成绩以60分记。
(五)成绩管理:
1. 教务处自
2. 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40%(教师输入成绩时不需要考虑各部分所占比例,系统会自动处理);
3. 成绩提交完毕,应及时将成绩单、试卷分析表(二份,手写或打印,审核后本人签名,交系部,系部转交教务处一份)、试卷分析上报存档,最迟应在
三、考试课
(一)考试时间与工作要求:
1. 考试时间:
2. 考试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工作要求:考试期间全体教师不坐班,但需按要求完成监考工作或其他教学任务,监考费和完成其他教学任务的工作量计算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二)组织与领导: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
(三)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用笔试(闭卷)形式,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课采用实操形式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机试外的其它形式考试的,要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经相应教研室主任、督导、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技能课如果既考实操又考理论,实操可提前一周由系部组织进行。
(四)教考分离课程:
1.命题
系(部)负责
2.试卷印刷及装订
试题审核由教研室、系(部)及督导负责,试题审定后,试卷从印刷到装订,统一由系(部)指定安排专人负责实施,任课教师不得参与,以保证考试的严密性。
3.考试组织
(1)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
(2)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安排本课程考试的监考;
(3)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须将答题纸和试卷分别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并用装订纸按密封线装订成册。
4. 阅卷及成绩录入
(1)阅卷评分由系(部)负责组织,成立阅卷小组,阅卷小组应由三位或三位以上教师组成,采取集中阅卷和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统一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进行客观评分,同时各系(部)要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评卷复核和抽查工作。
(2)平时成绩应在
(3)卷面成绩录入由该课程所属系(部)指定专人负责。
有关教考分离考试相关事项见附件6《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部分课程施行教考分离的通知》。
(五)考试资格:
要求同考查部分。各系要作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在
(六)成绩管理:
1. 教务处自
2. 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40%和期末成绩占60%(教师输入成绩时不需要考虑各部分所占比例,系统会自动处理);
3. 全体教师必须在
(七)相关要求:
1. 全校考试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部
2. 试卷管理:
(1)试卷有关的工作请严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试卷管理办法》执行,非教师不得参与阅卷工作;
(2)各系部请于
3. 监考:
(1)必须严格执行每个考场两人监考的规定,所有教师、教学辅助人员以及部分单位的行政人员都要根据安排参加监考工作;
(2)本次考试将进一步规范监考、巡考环节,请各单位负责人做好对监考人员的提示、通知工作;
(3)监考教师负责监督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其中两证进入考场(只带其中一证的学生,需出具学生所在系的证明;两证都没有的学生,需出具教务处的临时准考证),按照学号次序就坐,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要求监考;
(4)监考教师需按要求在考场黑板上书写内容规范(内容见附件)。
4. 考场管理:
(1)各单位要对所属的作为考场的教室进行清理,将课桌内外的课本和学习资料等清除干净,每天要组织学生打扫卫生;
(2)网络中心负责的电铃、听力播音设备要提前做好检修、试运行;
(3)机试考试进行前网络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学生利用共享文件或其他网络途径进行作弊。
5. 考试动员:
(1)请各系部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向教师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有关工作,强调查询监考时间、明确监考纪律和业务要求;
(2)教务处将在
(3)请各系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学习学院有关考试管理,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有关文件,强化学生认真考试、诚信作答的意识。关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以《广东科技学院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问题
(一)缓考: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向所在系申请,填写《缓考申请单》(因病不能参加考核的须有医院证明),经学生所在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缓考。缓考与下学期初的补考同时进行。
(二)成绩查询:
(三)补考:
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期第三周。
(四)试卷装订:
考试完毕后,各系按相关规定、要求装订、封存试卷。
附件: 1.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考查、考试科目统计表
2.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
3.监考教师考场黑板书写内容规范
4.关于试卷批阅评分的参照规范
5.关于期末考试教师成绩登录的有关说明
6.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部分课程施行教考分离的通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