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需要覆盖度高、反应灵敏、处理高效的质量监控体系,需要一支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教学督导队伍。针对以往教学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学院在今年着手优化队伍、细化职责、加强工作的规范性,争取使督导工作呈现新的面貌。
学院在新发布的《关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规定》中将教学督导主要定位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系统”中的“教学质量信息收集”、“教学质量评估”两个子系统。废止了原《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新制定、发布了《广东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对督导委员会的构架与权能、督导委员的任职条件和遴选方式、职责和职权、督导委员与教学单位和教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规定或表述。另外,出台了《教学督导委员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对其工作予以分类细化,进行量化认定、考核,藉此使其工作的数量、质量都达到学院预期要求。
通过此次工作规范的完善和人员的调整,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有望实现全面覆盖、全程监控、业务清晰、计量准确,对我院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尤其是常规教学工作的持续优化将会起到明显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