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 2025 “隐患排查治理年” 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开展如下:
一、排查目标
全面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二、排查范围
学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工程技术实验室等,以及与实验室配套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强电设施等场所。
三、排查内容
(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危险化学品管理: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化学品混存、超量储存、标识不清等问题;查看危险化学品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定期进行盘点。
特种设备安全:对实验室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查其是否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完整。
电气安全:检查实验室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过载用电等现象;配电箱、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接地保护是否可靠。
消防安全:查看实验室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是否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正常关闭且密封良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实验室使用明火等行为。
生物安全:涉及生物实验的实验室,检查生物样本的采集、保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是否符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实验室是否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管理制度与人员培训排查
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实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人员培训:在6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确保本学院全体师生对专业实验室管理使用培训到位。了解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否接受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教育培训,是否进行实验室准入考核,是否熟悉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查看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三)信息化管理排查
各学院检查是否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手段及张贴实验室安全隐患管理平台报障二维码,实现对重要危险源、风险点全流程、全周期动态及安全隐患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四、排查安排(4月至12月)
(一)动员部署工作,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查整治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排查内容,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安全等级上报实验室清单》(见附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查结束后,各学院将自查情况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和《安全等级上报实验室清单》汇总,于6月30 前上报。学院切实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本学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将在4月至12月15日采取明查暗访,请自行做好台账记录)。
(二)整改复查工作,各学院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学校将组织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学院和实验室,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院要以此次排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的通知
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5.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