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广东科技学院校园送餐管理规定(试行)》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学院
2018年5月9日
广东科技学院校园送餐管理规定(试行)
为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卫生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禁止校外送餐进入校园。学生带餐进入校园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盒,否则需登记身份信息,对多次超限带餐者由辅导员进行教育。
第二条 校内商铺及送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需提交经营商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商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保卫处备案。
(二)校内商铺送餐人员需经集团物业公司审批后,持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红底相片到保卫处办理送餐人员工作证,需签订保证书。送餐时须佩戴送餐人员工作证方可在校园内送餐,证件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三条 校卫队、宿管员需加强管理,严格核查校园商铺送餐人员的身份信息,没有佩戴送餐人员工作证者严禁在校园送餐。
第四条 送餐时间为每天7:30至23:00。其余时间严禁送餐,宿舍管理员要严格把关。
第五条 校卫队、宿管员等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校园送餐管理规定,不按规定执行者,集团物业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5月14日起试行,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